1. 指导性公文,用于传达贯彻政令,指导行动的公文,例如决定、决议、命令、批复等;
2. 公布性公文,用于通报情况,公布要求的公文,例如公告、公报等;其中通知被称为“公文之王”,因此上至全国范围的重大安排,下到一个单位内部的一般事项,都可以使用通知。除了发布性通知以外,也包括知照性通知、指示性通知及转发性通知,可见,通知的内容上更为广泛。
3. 报请性公文,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报告工作情况的公文,例如请示、报告等;
4. 商洽性公文,不相隶属机关平等商洽问题和沟通情况的公文,主要是函。
5. 其他公文,包括纪要(会议纪要)等。